董华经过记者李凯
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交易所交易基金瞄准融资融券若干证券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应调整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 调整后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将于5月22日开始实施。
新规中,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且上市交易为5个交易日的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 ),可以作为融资融券的证券。 日平均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以上。 基金持股10000户以上跟踪指数持股30股以上,总市值5000亿元以上。
与去年11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相比,对可“两融”的etf目标的要求明显提高。 其中,平均资产规模从“近3个月日均资产规模20亿元以上”上升到“日均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上”,而且上市交易的时间从“3个月以上”缩短到“5个交易后”。 基金持有户数从4000户以上增加到1万户。 同时,交易所对etf跟踪指数的股权分置也做出了明显的规定和限制。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新规将放宽etf上市时间的规定,并照顾到预定上市的300etf。 另外,etf对每日资产规模、持有户数、跟踪目标指数等要求更加严格,意在使融资融券的etf更具代表性。
按照新标准,一季度末数据显示,5只etf有望进入中国沪证50etf、华安上证180etf、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工银上证央企50etf。
标题:“交易所提高融资融券ETF门槛5只ETF或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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