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经过记者李新江从北京出发
开始发出成千上万的叫声!
6月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 (近日庐山真面目大白,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新修订案将适当放宽基金投资运营监管,开放契约型理事会型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可以使用无限责任型组织形式。 将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基金服务机构和基金领域协会的管理工作纳入监管范围。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修订草案》中重新规定了对备受瞩目的基金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证券投资,预示着基金企业人员将炒股、“捆绑”。 对基金企业未来的股权结构、基金企业高管股权激励进行了明确,并且开放式基金企业设立了子公司专门用于销售等。
改写草案以放松束缚为主
虽然离公开招募的截止日期(今年的8月5日)还为时过早,但现在已经有9000名社会公众提出了意见,“修改草案”备受瞩目的程度显而易见。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修订草案》适当放宽了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管制,同时开放了契约型、理事会型的组织形式,非公开募集基金也可以使用无限责任型的组织形式。 将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基金服务机构和基金领域协会的管理工作纳入监管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 首要的是限制基金的募集和运营行为,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非法集资。
根据《撰改草案》,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机构和自然人募集资金,不得向非特定对象推荐,不得采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形式和讲座、报告会、拆解会等方法
《撰改草案》中,基金企业的公募基金管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基金份额登记、投资顾问和其他基金业务,准予设立子公司单独经营。
基金管理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持有5%以上股份,或者变更严重影响公司治理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修订企业章程重要条款,或者变更其他重要事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基金企业的股权结构也将大幅丰富。 公募基金可以使用契约型、理事会型的组织形式,非公开募集基金也可以使用无限责任型的组织形式。
北京一位基金企业家认为,公募基金的快速发展空之间大幅缓和。 “包括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多种类型的基金,对基金企业来说,一定会带来新的成长空期间。 ”
放弃基金经理炒股
备受瞩目的基金企业员工炒股,“修订草案”也进行了厘定。
根据《修订草案》第十九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另外,基金管理人规定前款规定者必须建立证券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事实上,2008年投资摩根的前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因“老鼠仓”事被媒体曝光,为老鼠仓处罚,成为第一家终身被市场禁止的基金经理后,汉刚、涂强等多家基金经理担任证券监管。 业内人士预计,监管层对基金业内人士的炒股进行严格申报和考核后,或引导基金人员的证券投资走向规范和良性循环。
一位业内人士担心,基金企业员工及其亲属放开股票买卖后,“老鼠仓”将横行。 但是,许多专家昨天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对此并不太担心。
德胜基金研究中心江赛春表示,老鼠仓实际上与《基金法》是否允许员工买卖股票没有相关性,规范操作程序后,基金员工将规范股票买卖。
“近年来,基金经理进行证券投资已经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可以刹车监管纳入监管,对老鼠仓的约束作用可能更大。 ”北京一家基金企业的人指出。
基层民众期待着风险担保时代
基金企业的快速发展空之间的拉开,对基金行业来说确实是利好,但对许多基金投资者来说,关键是基金的管理能力能否相应提高,尤其是近年来,公募基金盈利效果的缺失。 近年来,对普通市民来说,由资金管理企业决策失误所带来的风险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修订草案》强调,基金管理企业必须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提出风险准备金。 基金管理企业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损害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优先采用风险准备金进行赔偿。
事实上,近年来,基金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导致的“踩雷”现象很多,造成基民巨额损失的现象屡见不鲜。 这是因为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基民提出希望明确造成损失的风险类型,同时明确基金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北京一位基金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修订草案》可以理解为“被束缚”、“被束缚”。 应该放松基金业务,锁定基金企业快速发展空之间,以及基金企业的投研决定,不要陷入不可存在的风险。
另外,基金企业能够执行专家持股计划,建立长期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是基金企业未来快速发展的一大看点。
北京一家基金企业相关人士表示,人们期待着新的激励方案出台,使私募基金的人员管理趋于良性循环,但实际上基金企业股东和管理层的矛盾很少出现在基金法的修改中。
基金修订草案部分新条款
基金募集登记制
基金企业可以经营基金销售、投资等业务
基金企业可以实施专家持股计划
基金应该从管理费中提取风险准备金
基金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可进行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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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基金法修订草案面世 基金经理可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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